关于拟推荐第十三届长丰县文明单位和第四届长丰县文明村镇的公示
根据中央、省、市文明办关于深化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部署,县文明委组织开展了第十三届长丰县文明单位和第四届长丰县文明村镇评选活动,经单位推荐、实地查看、征求意见等程序,拟推荐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95家单位为第十三届长丰县文明单位,水湖镇等175个村镇为第四届长丰县文明村镇,现将拟推荐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单位存在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或电话如实反映,反映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0年3月6日—3月12日;
联系电话:0551—66689290;
通讯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28号。
附件:2.拟推荐第四届长丰县文明村镇名单.docx
公示时间:2020年3月6日—3月12日;
联系电话:0551—66689290;
通讯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28号。
附件:1.拟推荐第十三届长丰县文明单位名单
附件: 2.拟推荐第四届长丰县文明村镇名单
长丰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